保險資管可以發行公募基金嗎(保險資管產品登記管理規定?)
保險資管產品登記管理規定?為了實施 "資產管理新規,進一步規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產品辦法》),銀監會研究制定發布了《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

保險資管產品登記管理規定?
為了實施 "資產管理新規,進一步規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產品辦法》),銀監會研究制定發布了《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等三個細則。三條規則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
二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導向。
第三,堅持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
四是堅持大資管市場同類私募產品的規則。
《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注冊時限、細化產品投資范圍、嚴格規范針對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的銷售行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注冊時限,統一基礎設施和非基礎設施不動產債權投資計劃資質條件和業務管理要求,適當擴大債權投資計劃資金用途,完善增信等交易結構設計和風險管理機制。
《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共1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注冊期限、適當擴大投資資產范圍、設定產品投資比例要求、明確禁止行為、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據不同類型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特點,三個細則進一步細化了 "新的資產管理法規以及《產品辦法》的相關要求,有利于三類產品的差異化監管,有利于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資產管理行業公平健康的競爭環境,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銀監會將繼續加強監管,引導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揮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更好地服務保險保障,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率。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關于《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配套規則的問題。
為了實現 "資產管理新規,進一步規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產品辦法》)相關規定,銀監會發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組合類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三個細則。
近日,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三個細則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制定三個細則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在服務保險資金配置需求的同時,有力支持了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發展。
截至2020年6月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余額3.43萬億元,其中組合產品1.98萬億元,債權投資計劃13.2億元。萬億元和0.13萬億元的股權投資計劃。
組合產品主要投資于債券和股票,拓寬了保險資金參與資本市場的渠道;
股權投資計劃主要投資于未上市企業的股權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補充企業長期股權資本;
債權投資計劃平均期限為7年,主要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既滿足了保險資金長期配置的需求,也為實體企業提供了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自從 "資產管理新規銀監會積極推進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體系建設,并成立了 "1/3 "按照原則導向與細則相結合的基本思路構建體系框架:《產品辦法》作為部門規章,是《憲法》父方法和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三個細則作為規范性文件,結合三類產品的各自特點,制定了差異化的監管要求。
《產品辦法》已于2020年5月1日實施。三個細則的發布,有助于落實《《產品辦法》》的原則性規定,明確三類產品的注冊機制、投資范圍、風險管理和監督管理要求,促進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2.三個細則制定的總原則是什么?
三個規則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三個細則在《產品辦法》的基礎上,結合三類產品特點和監管實踐,在去通道、加強久期管理、限制杠桿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了監管要求,筑牢了風險防控的底線。
二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導向。債權投資計劃和股權投資計劃是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對接實體經濟的重要工具。
細則根據行業實踐和市場發展需要,提高了債權投資計劃的資金投向和增信要求,擴大了股權投資計劃的投資范圍,與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要求基本一致,進一步暢通了長期資金對接實體經濟的渠道。
第三,堅持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簡政放權,改革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注冊機制,提高三類產品注冊效率。
明確登記時限,明確相關方責任。系統梳理三類產品現有監管規定,細化規則內容,突出監管重點,刪除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內部職能等操作細節。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壓實主體責任,要求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完善后續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機制,同時要求相關注冊平臺持續加強存續期風險監控。
四是堅持大資管市場同類私募產品的規則。根據統一規則、防止新的監管套利和不正當競爭的原則;"資產管理新規,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相關規則與同類私募產品持平。
同時,考慮到各類產品的歷史演變和發展現狀,從審慎監管的角度,應保持產品結構和風險管理的特點,在防范風險的同時減少監管套利。
三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組合類產品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組合類產品實施細則》有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取消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首只組合產品的行政許可,并在其成立前2個工作日進行登記。
二是明確產品投資范圍。投資組合產品可以投資于標準化債權 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公募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資產等權益類資產。
保險資金投資的組合產品應當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有關規定,非保險資金投資的組合產品的投資范圍按照《產品辦法》在合同中約定。三是嚴格規范銷售給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的產品,參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管理同類產品的銷售要求。
四是加強監管。明確七種禁止行為,劃定監管紅線;
按照規定對違規行為采取監管措施;根據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監管評級,對產品投資范圍和銷售標的實行差異化監管。
(2)《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有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報名時限。
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在產品發行前5個工作日進行注冊。
二是統一基礎設施和非基礎設施不動產債權投資計劃的資質條件和業務管理要求。
三是適當擴大債權投資計劃的資金用途。明確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在完善還款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用不超過40%的募集資金補充融資主體的營運資金,以滿足更多實體企業特別是制造業的融資需求。
四是完善增信等交易結構。明確擔保條件,取消產品發行規模與擔保人掛鉤的要求。;的凈資產。五是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一方面,引導注冊機構繼續做好相關工作,完善風險監控機制;另一方面,它壓縮了受托人的職責,要求其不斷加強對融資主體資格和項目運作的評估。
(三)《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共有,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報名時限。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在產品發行前5個工作日進行注冊。
二是適當擴大投資范圍,增加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股份、優先股、可轉債,引導長期資金更好地支持資本市場發展。三是設定比例要求。
與 "新的資產管理法規,明確投資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延續之前的規定,要求投資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規模的80%。四是明確禁止行為。包括分級股權投資計劃,禁止投資分級基金,限制杠桿比例;保險資金不得通過股權投資計劃控制未上市企業;不允許以各種。
五是強化信息披露責任。要求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并向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4.三個細則的制定對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發展有哪些影響?
三個細則在《產品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各類產品在交易結構、資金投向等方面的特點,進一步細化了監管標準,為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穩健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有助于引導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提高投資管理能力。
三個規則從勝任能力、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禁止行為等方面進一步明確監管要求,督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加強風險管控,完善內部管理,提升投資管理能力。二是有助于更好地服務于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配置。
一方面,通過加強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投資管理能力建設,促進其更好地服務保險資金、養老金等長期資金,維護資金安全,提升投資效率。
另一方面,通過梳理監管規則、完善監管標準,推動產品規范發展,為保險資金提供長期投資品種,提高資產負債匹配度,優化資產配置結構。
第三,它有助于做 "六個保證 "并執行 "六個保證 "。通過拓寬債權投資計劃和股權投資計劃的資金用途,提升產品發展空間,更好支持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項目,擴大社會有效投資,更好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
通過拓寬組合產品投資范圍,推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揮機構投資者作用,支持資本市場發展。
下一步,銀監會將指導注冊機構和注冊交易平臺簡化注冊程序,提高注冊效率,同時壓實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職責,促進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率。